发包公告 | |
项目编号 | NFFB2024-048 |
发布日期 | 2024年7月25日 |
一、发包条件 | |
2024年农村公路安防设施提升工程阙店乡 (望阳村、余冲村、何店村、湾塘村) 已具备发包条件, 依据《六安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政府投资工程建设招标投标工作的意见》 (六政[2018]49号)、舒城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全县政府投资限额以下工程建设项目发包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发包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舒公管〔 2023〕1号 )的要求,对该项目按简易操作办法发包。 | |
二、项目概况与发包范围 | |
1、工程名称 | 2024年农村公路安防设施提升工程阙店乡 (望阳村、余冲村、何店村、湾塘村) |
2、发包人 | 舒城县阙店乡人民政府 |
3、资金来源 | 政府资金 |
4、工程实施地点 | 舒城县 阙店乡 境内 |
5、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 | 皖交路函〔 2024 〕 144 号 |
6、建设规模 | 控制价为 574321.44 元 |
7、计划工期 | 60 个日历天 |
8、发包范围 | 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有关说明 |
9、发包方式 | 固定价随机摇号 |
10、标段划分 | 1个标段 |
11、质量标准 | 合格 |
三、预承包人资格要求 | |
1、预承包人资质、资格要求 |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 无限制性承包处罚。 未被列入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没有《安徽省社会法人失信行为联合惩戒暂行办法》(皖政办【 2015 】 52 号)第六条规定的失信行为。 |
2、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 相应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 (含二级)以上,并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考核合格B级证书,且项目经理无不良记录;项目建造师必须常驻工地,每周不少5天。 |
3、本次发包不接受联合体承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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