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滏阳河牤牛河缓洪工程 (项目名称)已由 河北省水利厅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冀水审〔2024〕1113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邯郸市漳滏河灌溉供水管理处 ,建设资金来自 通过申请中央投资和地方配套解决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邯郸市漳滏河灌溉供水管理处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1.1项目名称:滏阳河牤牛河缓洪工程施工第三标段。
2.1.2建设地点:邯郸市冀南新区、邯山区、成安县。
2.1.3资金来源:通过申请中央投资和地方配套解决。
2.1.4施工工期:36个月。
2.1.5建设内容:工程主要内容及规模为新建进口分洪闸带桥1座、节制闸1座,新建磁邯排水渠穿马头分洪道倒虹吸2座;马头缓洪工程进口溢流堰1座,退水涵闸 1座;房屋建筑工程等。
2.1.6标段划分:共1个标段。
2.1.7质量要求:验收达到优良标准。
2.2 招标范围: 本项目工程量清单及图纸范围内全部工程内容。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监理服务期限、招标范围、 标段划分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2 本次招标 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2.1联合体各成员均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2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个独立法人。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必须由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资质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人,并在联合体协议中明确联合体成员单位的责任和权利。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建设单位签订工程承包合同,就工程承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 3.2.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3.2.4联合体成员应当具备承担招标项目所需的相应资格条件和能力。
3.3 各投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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